据“兵团警界”官方公众号,近日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公安局对王某未经审批在管制空域放飞无人机,依照相关规定处以行政罚款。这也是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施行后,首例有关无人机“黑飞”行为的行政罚单。
据悉,2024 年 1 月 5 日 17 时许,第一师阿拉尔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警务航空大队巡逻组在日常巡逻时发现 1
架无人机在某小区上方超高飞行。民警立即联系幸福路派出所辖区民警一同前往核查,最终在小区楼顶发现“黑飞”行为嫌疑人王某。
经现场民警检查其飞行器和飞行记录发现,王某使用无人机未按要求进行实名登记且飞行高度超过高度要求。第一师阿拉尔市公安局按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对王某做出责令停止飞行,立即改正并处以罚款
500 元的行政处罚。
目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已经正式实施,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下,微型无人机适飞高度不超过 50
米,轻、小型无人机适飞高度不超过 120
米。此外,无人机飞手还应登录民航部门官网为所属无人机进行实名注册登记,并将登记后生成的二维码打印粘贴在无人机机身显眼处。以上图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